中国善养:培育优质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八部门联合发文,四部门联席解读并部署重点工作和系列措施!(建议收藏)
1月13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涵盖品牌建设、供需对接、科技赋能、环境优化和要素扶持等五个方面共14项具体举措,旨在促进我国养老服务和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1.1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显著提升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智能化水平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李邦华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若干措施》结合我国养老服务、银发经济发展实际,共提出五个方面14项具体举措:推进品牌化建设。鼓励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擦亮品牌、打响品牌,从品牌塑造、品牌保护、品牌推广上给予全方位引导支持,为培育养老服务领域知名品牌、壮大龙头企业提供清晰政策路径。
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化供需对接。优化养老服务和适老化产品供给,引导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连锁化运营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支持各地、电商平台、大型商超等,拓展和强化养老服务产品供需对接、服务示范、行业指导、资源链接等功能,促进线上线下养老服务消费更便利、更适配。
大力支持科技赋能养老服务。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技术运用到老年人健康监测和个性化服务等场景,鼓励养老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支持智能设备开发企业嵌入养老机构试点试用,为养老服务智能化发展、改善老年人服务体验指明方向。
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设标准认证体系,开展银发产品、服务标准实施情况监测和效果评估,严厉打击欺老虐老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及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加大要素扶持力度。完善提升政务服务,为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领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实现和电子证照全国互认,有效降低经营主体跨区域拓展的制度性成本,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稳定运营。
李邦华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细化落实举措,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显著提升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智能化水平,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李邦华指出,《若干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消除要素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部署要求,在四个方面提出若干措施。
一是,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坚持分类推进、公平公正,确保各类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一方面,指导各地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优化养老机构经营主体支持政策,明确政府保基本、兜底线、扩普惠职责,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留出更大空间。另一方面,明确在养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等环节,严禁设置与项目实际需求无关、损害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款,杜绝通过“玻璃门”等隐性门槛排斥外地优质养老服务机构落地经营,确保各类所有制、不同地域的经营主体都能公平竞争,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二是,在完善政务服务方面,着力提升服务精准度与便捷性,为经营主体提供全周期、全链条指导服务。一方面,明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依托政务热线、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平台等渠道,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口状况、养老服务设施分布及利用情况、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等内容,帮助经营主体精准研判市场需求、科学规划服务布局。另一方面,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指导服务,建立健全行业培育孵化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资质。通过孵化培育,助力优质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方向发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是,在优化证照办理方面,以“高效化、便利化、一体化”为目标,着力破除部门、地域壁垒,提升服务效能。健全养老服务机构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实现登记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共享,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减少经营主体重复填报、多头提交材料负担。同时,鼓励各地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证照跨区域“一网通办”,探索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和经营主体获得感。
四是,在支持稳定运营方面,从土地、期限、资金等维度提供支持。一是强化土地要素供给,明确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要结合人口老龄化程度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和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从源头解决经营主体场地难题,确保养老服务设施有地可建、有址可设。二是稳定经营预期期限,对于承接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的市场主体,按稳定经营预期原则确定承接期限;对有较大投入的运营方,可适当延长期限,帮助经营主体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增强长期投资信心。三是优化资金扶持,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完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政策,通过“一床一码”动态监管机制,实现补助政策精准落地、资金直达快享,缓解经营主体资金压力。
李邦华强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大规模设备更新中纳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支持,在消费品以旧换新中对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给予补贴,这将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我们希望更多经营主体精准用好这项政策,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服务和经营质效。”
1.2 民政部: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消费场景深度融合
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副司长郭汉桥表示,我们将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消费场景深度融合,让适老化产品与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可及。依托具备条件的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以及老年活动中心等各类为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打造老年用品产品展示租赁和销售场景。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盘活闲置存量资源,规划建设特色老年购物街区、适老化产品租售网点,便利老年人就近体验和消费。同时,鼓励和引导电商平台优化“长辈模式”,设立银发消费专属频道,简化操作流程。同时,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开辟适老化消费专区,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消费。
2. 工信部:将加大养老服务机器人研发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副司长李强表示,科技创新和供给优化是破解养老服务领域人力短缺、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核心动力,也是推动养老服务体系从“传统照料型”向“智慧提质型”升级的战略支撑。工信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聚焦银发经济发展需求,以“增品种、提品质、强科技、严标准”为主线,持续推动老年用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普及应用。
一是强化优质供给保障。累计发布8批老年用品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广目录,征集视听系统适老化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数字适老中国行”“视听友好中国行”等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标准编制和技术研讨等方式推动数字适老技术发展,引导优质产品适配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深化科技赋能支撑。聚焦养老服务机器人等关键领域,由生产企业和下游应用企业共同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重点推进人形机器人、健康监测设备、康复辅助器具等在家庭、社区、养老机构等场景规模化应用,实现养老服务从“机械照护”向“精准服务”升级。实施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支持人工耳蜗系统、康复训练系统等产品开展临床验证、技术迭代和市场推广,推动高端医疗设备惠及更多老年群体。
三是健全标准规范体系。编制发布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家电、消费电子、家具等重点领域制定一批专项标准,为适老化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提供有效指导。牵头研制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适老化技术规范,指导10余家老年人高频使用的互联网购物平台完成适老化改造,有效改善老年人线上消费体验。
李强指出,下一步,工信部将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持续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开展优质老年用品惠老助企行动,更新发布适老化产品和服务优秀案例推广目录。研究推进银龄认证工作;二是聚焦老年人生活痛点,加大养老服务机器人、适老鞋服、易吞咽食品等产品研发力度;三是持续优化老年用品和智慧健康养老领域标准建设,加快推进智能终端、智慧社区、智慧家庭等领域重点标准发布实施;四是持续深化互联网应用及智能终端适老化改造,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便利化水平,为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 商务部:促进扩大养老服务消费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
商务部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商务部将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
将结合家政服务,发展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今年,商务部将推动出台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推动提升家政服务的标准化、职业化、产业化水平,扩大有效优质家政服务供给,这些措施将有利于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结合便民生活圈建设,有力服务“一老一小”群体。商务部牵头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养老服务作为其中必备业态。截至2025年7月,全国210个试点地区累计建设6255个便民生活圈,涉及养老、家政等商业网点150.3万个,覆盖人群范围1.29亿。下一步将继续加力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扩容升级,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突出满足“一老一小”照护需求,进一步优化社区服务供给。
持续打造养老供需对接平台。利用重要展会平台,引入更多优质老年用品和服务,鼓励企业组织适老化产品参展,展示更多养老服务领域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成果。
持续打造养老消费新场景。商务部将加快推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组织开展好2026年“服务消费季”系列活动,同时将银发消费嵌入网络扩消费活动,鼓励电商平台围绕适老产品和服务丰富优质供给,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持续打造对外开放合作的发展环境。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提速加力,继续做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宣传解读,指导各地落实好配套支持举措,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养老产业。
4.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培育养老服务商标品牌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副司长姜伟在会上介绍,围绕培育养老服务知名商标品牌,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一是完善法治环境。《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强化对商标使用行为的指导和服务,持续规制“傍名牌”等不规范使用商标的行为,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力度,支持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培育养老服务商标品牌。
二是推动价值提升。持续组织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指导支持各地围绕养老产业打造养老服务商标品牌。目前已经开展了两批商标品牌价值提升活动,大健康产业、相关服务行业均有代表性企业参加行动。同时,指导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和商标品牌指导站与品牌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助力养老服务品牌创新升级和价值提升。
三是提升服务效能。“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设5100余个商标品牌指导站,为养老服务等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便利化、公益性的商标品牌业务服务,年均服务各类主体60余万次。
四是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品牌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平台,宣传推介养老服务知名商标品牌,讲好中国品牌新故事。
姜伟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沟通协作,全力配合做好《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推进落实,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作用,培育更多以科技、质量和信誉为支撑知名商标品牌,加大对养老服务品牌形象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养老服务的社会效益和市场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