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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就业更需权益保障

来源:中工网 发布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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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工网 时间:2023-05-31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鼓励支持老龄人力资源开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截至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8亿。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再就业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就业成为社会各界关切的话题,开发“老年红利”的呼声也逐渐兴起。招聘平台“前程无忧”此前发布的《2022老龄群体退休再就业调研报告》显示,68%的老龄群体在退休后仍有强烈的就业意愿。另据统计,老年人再就业,绝大多数集中于餐饮、保安、环卫等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行业。但近年来,有关老年人再就业遭遇维权难等事件屡被曝光。可见,老年人再就业的劳动权益保障仍需跟上,目前还存在法律风险,如何让老年人就业发挥真正价值,也需要进一步探索。

众所周知,餐饮、保安、环卫等岗位,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对年龄和身体状况,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然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约人力成本,聘用超过退休年龄的老人。问题是,既然聘用了超龄老年人,就应该给予他们特别的关照,主动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给他们办理医疗、工伤等社保。现实情况却是,一些用人单位反其道而行之,不仅未办理任何聘用手续,也不办理医疗、工伤等社保。

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老年人再就业,与用工单位不再形成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仅需支付报酬,双方不涉及社会保险等。这使得超龄老年人的劳动权益保障处于空白地带。例如2023年2月,浙江宁波60岁快递分拣员在工作中猝死,却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者范畴”,被公司拒绝认定为工伤。

可见,老年人再就业遭遇工伤认定难等劳动权益困境,值得多方反思。事实上,老年人再就业群体,数量庞大,更是弱势群体,亟须权益保障“适老化”。国家和地方应从立法和制度层面上,对老年人再就业的基本权益实施有效保护。如明确“只要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应参照劳动关系处理”,设置老年人再就业年龄限制,到龄后退休而不是辞退,等等。此外,按照法律要求,老年人再就业应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有助于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真正从权益困境中走出来。(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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