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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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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特区报 时间:2022-10-27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庄瑞玉)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打造“老有善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该局起草了《深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正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清单》立足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重点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梳理我市现行养老服务项目。目前,《清单》围绕兜底保障、社会保障、服务供给和健康支持四个方面,列有27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责任主体和申请流程。其中,面向户籍老年人的服务项目12项,面向常住老年人的服务项目15项。

记者梳理发现,27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中,兜底保障类项目有5项,分别是: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特困、经济困难老年人医疗救助;特困、经济困难老年人住房保障服务;特困老年人殡葬服务;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扶助金。社会保障类有3项,分别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支持类项目共有3项,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状况评估。

服务供给类的一共有16项,分别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抚恤定补优抚老年人集中供养;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社会救助;高龄老人津贴;入户探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入住公办养老机构;长者助餐服务;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智慧养老颐年卡“一卡通办”服务;敬老优待服务;老年人殡葬服务;法律援助服务。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机构:深圳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0-14 16:25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标准、责任主体和申请流程等,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打造“老有善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清单》)。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2B室,深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处收,邮编:518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lc@mz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链接:http://mzj.sz.gov.cn/hdjlpt/yjzj/answer/24040?jump=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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