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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为老年消费者筑牢法律防火墙 | 新京报快评

来源:新京报评论 发布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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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评论 时间:2023-03-15

        面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消费陷阱”,法律应筑起一道更安全坚固的“防火墙”,让侵权黑手无处遁形。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监督部主任张德志在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以房养老”、“投资养老”等骗局仍时有发生;还有“保健品坑老”,一些商家通过促销或赠送生活用品等比较传统的方式获得老年人的好感;在市面上还存在以短视频教授理财、防骗方法等模式,吸引老年人添加微信入群等,可能有一堆“托”围猎老年人,老年人也要提高防范意识。

        如今,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是,在这个互联网+的时代,老年人群体正成为被竞相“围猎”的对象。诚然,随着年龄的增长,包括生理、心理等因素共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老年人防范被骗的能力,让一些不法分子、不良商家嗅到了发财良机,但法律必须作为,社会必须托底,不仅要采取适当的警示教育方式,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使其面对形形色色的骗局不为所动,更要依法采取多种举措,构建更“适老化”的防范机制,让他们远离“消费陷阱”,有效维护他们的权益。

        一个文明的现代社会,往往通过立法来保护特定群体的利益。在我国,不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也为保障老年人权益出台了专门法律。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当老年人遭遇电信诈骗、商家欺骗等“消费陷阱”,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时,相关法律条款应当迅即启动,为这个特定群体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无论技术如何进步,时代如何发展,也不能让老年人沦为日益边缘化的人群。尽管在社会舆论的强烈呼吁下,一些网络平台作了若干适老化的调整,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平心而论,这种适老化的努力,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字体放大、亮度改变等感官层面。翻看报道,有的老人看到一个APP弹窗广告,以为输入手机号就可以“提取现金”,结果支付宝连续支出了两笔扣款,在既没有下载相关APP,也没有收到任何相关商品的情况下,钱却被套路没了。

        真正网络“适老化”,应是适应老年人特定需求、增强主动防范能力,而不是让他们在形形色色的骗局面前手足无措,“一着不慎满盘皆输”。面对电信诈骗、消费欺诈等不法手段的升级换代,还应妥善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息甄别等问题,配套更为有效的察觉、预警、报警等联动举措,帮助老年人第一时间维权。

        对于误入“消费陷阱”的老年人,还应尽可能为他们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在特定情形有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的权利,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还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去年年底,最高法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经营者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不符合其需求或者明显超出其需求范围的保健食品等商品或者服务,致使合同显失公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消费者撤销合同,这些都为老年人提供了宝贵的法律助力。

        不仅如此,还应关心那些维权能力不够的老年人群体。现实中,一些老年人行动不便,有的文化程度不高,语言表达存在困难,遑论书写起诉状维权。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建议,建立统一的老年人求助热线,进一步加强适老化的诉讼服务机制建设等。构建统一的老年人求助热线,可使老年人在权益受侵害时即刻拨打电话寻求帮助,而司法机关的适老化诉讼服务,也有利于对老年人合法权益优先保护。

        每个人都会老去。面对人口老龄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面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消费陷阱”,法律应筑牢“防火墙”,让侵权黑手无处遁形。

撰稿/欧阳晨雨(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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